日前,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趙某強,連帶5名車組長被檢方指控犯有強迫交易罪,被公訴至朝陽法院。起訴書指控的強迫交易事實多達40余起,涉案金額總計超過13萬元,金額單筆最高達到1.6萬元。
開價1200元漲到1.8萬
去年7月,北京的吳女士聯系“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搬家。按照雙方的約定,一臺車400元,再附加一個200元的距離費,拆裝費均含在里面,整個搬家費用在1200元左右。
但是在結賬時,吳女士便傻了眼,搬家公司開出的賬單為18000元。按照該搬家公司的解釋,每個搬家師傅的費用300元,工作了7個小時,每個工人2100元,總計13000元,加上距離費一共18000元。
對于這個費用吳女士無法接受,商討后,最終還是支付了4000元費用。不過,吳女士將此事發布到網絡上,引發了不小的關注。隨后,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朝陽分局執法人員監測到了此情況,并且展開了調查。根據調查得知,這家公司根本就沒有在注冊地址實際經營,而是在一個村莊里租用一間簡陋的民房來承攬搬家業務。也就是說,吳女士找的這家“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是冒名“北京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進行搬家服務。
去年8月犯罪嫌疑人已到案
無獨有偶,去年8月,北京朝陽警方接群眾報警,一家名為“北京四方兄弟”的搬家公司,在接單前宣稱價格低廉,且無其他附加費用,后以抓緊搬家為由催促客戶簽訂隱含額外費用條款的合同。在搬運過程中,搬運人員坐地起價,以合同規定為由額外索要高額的人工費用,同時進行言語威脅,稱不給錢就不走,賴在客戶家中。經警方初步核查,該公司先后強迫26名事主支付額外費用共計5萬余元。
將物品從出發地往貨車上搬運的過程中,搬運人員以催促事主抓緊搬家等各種理由,讓事主在未看清合同內容的情況下,簽訂隱含額外費用條款的合同。但在到達目的地后,搬運工人卻要求事主按照合同內容支付遠高于基礎搬家費的人工費(每人每小時300元),并采用語言威脅、揚言要拉走貨物等“軟暴力”方式索要錢款。
在充分掌握該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成員分工以及作案規律等情況后,2020年8月11日,朝陽警方對該團伙實施抓捕,分別在東城、豐臺、房山區等地,將以趙某強(男,24歲)為首的團伙成員一舉抓獲。當時,趙某強等21人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朝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強迫交易多達40余起
近期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趙某強,連帶5名車組長被檢方指控犯有強迫交易罪,被公訴至朝陽法院。起訴書指控,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的強迫交易事實多達40余起,涉案金額總計超過13萬元,其中單筆最高的達到1.6萬元。
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張龍介紹,被告人趙某強系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其為了攫取非法利益,在2019年7月到2020年7月期間,通過58同城、百度等平臺宣傳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通過電話與客戶達成口頭協議以及約定搬家費用,到達現場后,其指使車組長以及搬運工單方提高搬運價格,并且隱瞞了300元每人每小時的書面搬運費用。在搬運過程中或者搬運結束后,通過停止搬運或者言語威脅等方式,索要遠高于最初約定價格的費用,強迫客戶接受指定服務。
“趙某強等人反復都在說我們就是搬運工人,我們在實施一個正常的交易行為。在這過程中我們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專案組積極開展釋法說理工作,就強迫交易這樣一個犯罪構成,對他們進行了解析。比如,他們以客戶不愿接受的價格,強迫客戶接受他們的服務,而且是支付他們的價格,這就是一個強迫交易的行為。”最終,根據嫌疑人供詞、證人證詞、支付寶、微信轉賬記錄等證據,檢方指控40余起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全部認罪認罰。除了被起訴的6名被告人外,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檢方還對其余人員作出了相對不訴處理。